法律声明
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声明
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注册并合法拥有“学而思”商标专用和名称权,任何人非经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学而思”商标。
近期在合肥、长沙、无锡、徐州、银川等城市出现了很多假冒“学而思”注册商标、名称及品牌进行办学、招聘、招生的情况。这些假冒机构都使用与学而思教育相同或相似的称谓,从事与学而思教育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或使用“学而思”注册商标、品牌或课程资料的情况,此类状况的存在可能影响各界人士对学而思及其产品和服务的识别与选择。为澄清事实,我们谨此郑重声明,学而思教育未在上述城市设立任何学校、公司及其他任何合作教学点,也未曾派遣任何学而思教育的在职教师赴上述城市讲授各类课程。
截止至2011年11月,学而思教育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开设有培训学校或分支机构,并将于2012年1月,在苏州、沈阳、郑州、重庆、太原开设培训学校或分支机构。我们已将学而思教育及其下属的所有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和情况介绍登载于学而思网站:www.haihanghrb.com ,各界人士如有疑问请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或致电查询,以便甄别。学而思教育在其他城市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将不定期的在学而思官网予以公布。
在此我方郑重声明:未经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和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学而思依法享有权利的商标、名称或品牌。对于故意在其机构名称或业务经营活动中使用学而思教育依法享有权利的商标、名称或品牌以此误导各界人士的机构或个人,我们将坚决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我们和各界人士的正当权益。
联系人:学而思教育法务部
联系电话:010-52926759
特此声明
本声明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